目的 探討帶血管蒂髂骨瓣移位治療青少年鐮狀細胞病股骨頭缺血性壞死的臨床療效。 方法1998年-2001年在尼日爾的馬臘迪省醫(yī)院,治療患者12例14髖,其中男5例,女7例;單側10例10髖,雙側2例4髖;年齡11-22歲。均為Ficat Ⅲ、Ⅳ期患者。Harris評分平均75分。采用帶血管蒂髂骨瓣移位12例12髖,有2例雙髖患者,儀作一側手術。結果 術后患者均獲隨訪24-30個月,平均27.4個月。髖部疼痛消失,無感染等并發(fā)癥,Harris評分平均90分,X線片示病變無進展,無重復手術,近期療效滿意。結論 對于青少年Ficat Ⅲ、Ⅳ期的鐮狀細胞病股骨頭缺血性壞死患者,采用帶血管蒂髂骨瓣移位術治療,能解除疼痛,恢復髖關節(jié)功能,延緩人工全髖關節(jié)置換的時間。
目的 探討鐮狀細胞病(sickle cell disease, SCD)合并股骨頭缺血性壞死的診斷和外科治療。方法 系統(tǒng)查閱近期相關文獻,并對臨床療效進行評估。結果 盡管SCD合并股骨頭缺血性壞死的診斷和外科治療已經(jīng)取得進步,但由于手術出現(xiàn)諸多的并發(fā)癥,對每一例患者的各個分期的理想的外科治療值得商榷,因此仍是臨床治療的一個難題。結論 采取保留髖關節(jié)還是人工關節(jié)置換手術還要慎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