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循证医学中心(成都 610041);2. 广东省省委党校(广州 5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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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调查了解医生、药剂师、公务员对脑死亡与器官移植及其立法的态度和建议。
方法  以自行设计的包括10 个项目44 个问题的调查问卷,对广东省在职医生、药剂师和公务人员进行调查。所有问卷在课堂分发并当场收回,检查和记录有效问卷后,统计相关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
结果  总共分发问卷1 400 份,回收1 063 份,有效问卷969 份。统计分析结果显示被调查者对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立法的理解不够充分,但74% 认可并接受脑死亡标准。而且他们一致认为器官获取、使用及可能对捐献者带来的健康风险的保险和补偿等问题都应有法可依。92% 的被调查者还认为脑死亡和器官移植有必要立法,其中61% 的认为立法时机已经成熟。
结论  我国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立法是大势所趋,内容必须包括患者、近亲属及医疗机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鼓励和加强对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立法等相关问题的教育。

引用本文: 宋儒亮,崔小花,高霑,邓绍林,李幼平. 脑死亡与器官移植立法课堂调查问卷分析△. 中国循证医学杂志, 2009, 09(12): 1296-1301. doi: 10.7507/1672-2531.20090237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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