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李丹丹, 朱蕾. 高频振荡通气在成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中的应用评价. 中国呼吸与危重监护杂志, 2015, 14(6): 615-616. doi: 10.7507/1671-6205.2015148 复制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目前缺乏有效的药物治疗,病死率高[1],以小潮气量、高呼气末正压(PEEP)为主的肺保护性通气策略(LPV)是最主要的治疗手段[2]。尽管如此,当实变肺组织较多时,呼吸机相关性肺损伤(VILI)的发生率仍较高[3],而VILI将显著影响患者的预后,因此有必要探讨新的保护性通气策略。高频振荡通气(HFOV)有相对独特的“肺保护性通气”作用机制,可改善氧合,降低死亡率,应用前景似乎非常广阔;但随着OSCLLATE[4]和OSCAR[5]两项大规模临床随机对照研究结果的发表,该观点受到质疑。本文结合近年来HFOV的研究情况对其进行评价,以期对HFOV在成人ARDS中的应用有更客观的认识。
一 HFOV的作用机制和特点
HFOV是高频通气(HFV)的一种类型,目前最常用。HFV的主要特征是超高通气频率和极小潮气量通气,频率为1~15 Hz,相当于60~900次/min; HFOV的潮气量更小,为1~3 mL/kg,而通气频率更快,为3~15 Hz,但能够保障氧合和CO2排出[6]。使用时需设定通气频率、吸呼气时间比、氧浓度、驱动压力。在通气过程中,平均气道压(mPaw)相对恒定,氧合水平的改善主要取决于mPaw。潮气量与驱动压成正比,与通气频率成反比,是影响PaCO2水平的主要因素[7]。HFOV改善气体交换的具体机制主要有以下6种:容积运动、泰勒(Taylor)扩散、摆动性对流搅拌作用、整体对流、心源性震动、分子扩散[8]。主要有以下优点:低于解剖无效腔的小潮气量限制了肺泡的过度膨胀,减轻或避免肺的扩张性损伤;较高的mPaw较传统机械通气模式(CMV)更有利于肺复张;在吸气和呼气过程中相对恒定的mPaw避免了肺泡反复闭合和开放造成的肺切变力损伤[7];减少机械通气过程中炎症因子的产生,从而减轻生物伤[9-11]。这些特点均可预防或减轻VILI,所以HFOV在理论上被认为是ARDS理想的保护性通气方式[6-7, 12]。
二 HFOV在成人ARDS中的应用研究及评价
通常认为HFOV能够改善氧合,尤其适用于对CMV治疗反应差的ARDS患者;早期应用能够降低死亡率,而并发症的发生率与CMV相似[13-14]。但随着OSCLLATE[4]和OSCAR[5]研究结果的发表,以及相关Meta分析的问世[15-17],HFOV的治疗效果受到质疑。 在OSCLLATE中,纳入548例新发中重度ARDS患者,随机分为HFOV(275例)和CMV组(273例),结果显示HFOV组患者较CMV组需应用更大剂量的咪达唑仑和肌松药,应用血管活性药物患者的人数多且应用时间长,两组的住院死亡率分别为47%、35%,HFOV组的相对危险度为1.33(95%可信区间 1.09~1.64,P=0.005)。研究的最终结论:在中重度ARDS患者,与小潮气量、高PEEP的LPV相比,早期应用HFOV不能降低、甚至增加住院死亡率。进一步分析,mPaw更高,应用镇静剂、肌松药和血管活性药物更多可能导致HFOV组死亡率更高。在OSCAR中,纳入795例ARDS患者,符合最新柏林定义的中重度ARDS诊断标准[1],其中HFOV组398例,CMV组397例,30天全因死亡率作为主要评价指标。结果显示两组应用镇静药、肌松药的情况相似,差异无统计学意义;30天死亡率分别为41.7%、41.1%,差异也无统计学意义。因此,作者认为HFOV不宜作为ARDS的常规治疗手段。
两个试验都是大规模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实验设计及评价指标大致相同,实验结果虽有差异,但两者都证明了HFOV未能降低ARDS的死亡率,也未能给患者带来其他益处,常规LPV仍是ARDS的首选通气方法。随后基于这两个研究结果,有作者进行了HFOV在成人ARDS应用结果的Meta分析[15-17],结论均为HFOV在ARDS早期应用不能降低病死率,不推荐作为ARDS的常规通气方法。
这些研究结果让我们重新思考HFOV在ARDS中的应用价值。ARDS患者在应用HFOV的过程中,对高水平mPaw的反应是影响通气效果的重要因素。对于“可复张肺”较多的ARDS患者,较高的mPaw可以开放更多陷闭和实变的肺组织,改善肺换气功能,同时有效地减少右心后负荷,而基本不影响右室充盈;但在“可复张肺”较少的患者,较高的mPaw显著影响右心功能,而对改善氧合作用甚微[18]。在Pachl等[19]的研究中,纳入30例ARDS患者,肺内型和肺外型各15例,应用CMV治疗失败后均转用HFOV,结果显示应用HFOV 6 h后,肺外型ARDS患者的PaO2/FiO2明显改善,而肺内型则变化不大。作者还发现两组患者应用CMV期间mPaw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在应用HFOV过程中,为了获得更佳的PaO2/FiO2,肺外型ARDS需要较高的持续扩张压(CDP),两者分别为(2.8±0.6) kPa、(2.0±0.6) kPa(P<0.01),据此认为HFOV对肺外型ARDS更有效,且需要更高的CDP。由于两组患者基线情况不同,样本量偏少,故结果可信度偏低。Jog等[20]对43例H1N1感染所致重度ARDS患者进行了研究,HFOV组(24例)与传统LPV组(19例)进行对比,前者的死亡率比后者低,分别为50%和84.4%(P=0.026),据此认为在H1N1引起的重度ARDS患者,HFOV较传统LPV更有效。这些研究样本量虽然较小,且多为回顾性研究,但也提示我们选择合适的ARDS患者,结合其病因及病理生理特点,合理运用HFOV仍可为患者带来益处。
三 展望
HFOV能明显改善氧合是比较认可的结论,这在动物实验及临床研究中均得到证实[17, 21-22]。当患者应用合适的CMV后仍表现为顽固性低氧血症时,可根据实际条件选择HFOV[7, 12]。目前对于CMV失败后转用HFOV、HFOV治疗失败的具体评估及补救措施(如ECMO)的选择缺乏统一标准[23-24]。未来的研究方向应该集中在如何确定能够从HFOV获益的患者群体、 进行更合理的HFOV参数设置以及联合其他治疗措施等方面。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化,HFOV在成人ARDS的应用可能仍有较好的前景。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目前缺乏有效的药物治疗,病死率高[1],以小潮气量、高呼气末正压(PEEP)为主的肺保护性通气策略(LPV)是最主要的治疗手段[2]。尽管如此,当实变肺组织较多时,呼吸机相关性肺损伤(VILI)的发生率仍较高[3],而VILI将显著影响患者的预后,因此有必要探讨新的保护性通气策略。高频振荡通气(HFOV)有相对独特的“肺保护性通气”作用机制,可改善氧合,降低死亡率,应用前景似乎非常广阔;但随着OSCLLATE[4]和OSCAR[5]两项大规模临床随机对照研究结果的发表,该观点受到质疑。本文结合近年来HFOV的研究情况对其进行评价,以期对HFOV在成人ARDS中的应用有更客观的认识。
一 HFOV的作用机制和特点
HFOV是高频通气(HFV)的一种类型,目前最常用。HFV的主要特征是超高通气频率和极小潮气量通气,频率为1~15 Hz,相当于60~900次/min; HFOV的潮气量更小,为1~3 mL/kg,而通气频率更快,为3~15 Hz,但能够保障氧合和CO2排出[6]。使用时需设定通气频率、吸呼气时间比、氧浓度、驱动压力。在通气过程中,平均气道压(mPaw)相对恒定,氧合水平的改善主要取决于mPaw。潮气量与驱动压成正比,与通气频率成反比,是影响PaCO2水平的主要因素[7]。HFOV改善气体交换的具体机制主要有以下6种:容积运动、泰勒(Taylor)扩散、摆动性对流搅拌作用、整体对流、心源性震动、分子扩散[8]。主要有以下优点:低于解剖无效腔的小潮气量限制了肺泡的过度膨胀,减轻或避免肺的扩张性损伤;较高的mPaw较传统机械通气模式(CMV)更有利于肺复张;在吸气和呼气过程中相对恒定的mPaw避免了肺泡反复闭合和开放造成的肺切变力损伤[7];减少机械通气过程中炎症因子的产生,从而减轻生物伤[9-11]。这些特点均可预防或减轻VILI,所以HFOV在理论上被认为是ARDS理想的保护性通气方式[6-7, 12]。
二 HFOV在成人ARDS中的应用研究及评价
通常认为HFOV能够改善氧合,尤其适用于对CMV治疗反应差的ARDS患者;早期应用能够降低死亡率,而并发症的发生率与CMV相似[13-14]。但随着OSCLLATE[4]和OSCAR[5]研究结果的发表,以及相关Meta分析的问世[15-17],HFOV的治疗效果受到质疑。 在OSCLLATE中,纳入548例新发中重度ARDS患者,随机分为HFOV(275例)和CMV组(273例),结果显示HFOV组患者较CMV组需应用更大剂量的咪达唑仑和肌松药,应用血管活性药物患者的人数多且应用时间长,两组的住院死亡率分别为47%、35%,HFOV组的相对危险度为1.33(95%可信区间 1.09~1.64,P=0.005)。研究的最终结论:在中重度ARDS患者,与小潮气量、高PEEP的LPV相比,早期应用HFOV不能降低、甚至增加住院死亡率。进一步分析,mPaw更高,应用镇静剂、肌松药和血管活性药物更多可能导致HFOV组死亡率更高。在OSCAR中,纳入795例ARDS患者,符合最新柏林定义的中重度ARDS诊断标准[1],其中HFOV组398例,CMV组397例,30天全因死亡率作为主要评价指标。结果显示两组应用镇静药、肌松药的情况相似,差异无统计学意义;30天死亡率分别为41.7%、41.1%,差异也无统计学意义。因此,作者认为HFOV不宜作为ARDS的常规治疗手段。
两个试验都是大规模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实验设计及评价指标大致相同,实验结果虽有差异,但两者都证明了HFOV未能降低ARDS的死亡率,也未能给患者带来其他益处,常规LPV仍是ARDS的首选通气方法。随后基于这两个研究结果,有作者进行了HFOV在成人ARDS应用结果的Meta分析[15-17],结论均为HFOV在ARDS早期应用不能降低病死率,不推荐作为ARDS的常规通气方法。
这些研究结果让我们重新思考HFOV在ARDS中的应用价值。ARDS患者在应用HFOV的过程中,对高水平mPaw的反应是影响通气效果的重要因素。对于“可复张肺”较多的ARDS患者,较高的mPaw可以开放更多陷闭和实变的肺组织,改善肺换气功能,同时有效地减少右心后负荷,而基本不影响右室充盈;但在“可复张肺”较少的患者,较高的mPaw显著影响右心功能,而对改善氧合作用甚微[18]。在Pachl等[19]的研究中,纳入30例ARDS患者,肺内型和肺外型各15例,应用CMV治疗失败后均转用HFOV,结果显示应用HFOV 6 h后,肺外型ARDS患者的PaO2/FiO2明显改善,而肺内型则变化不大。作者还发现两组患者应用CMV期间mPaw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在应用HFOV过程中,为了获得更佳的PaO2/FiO2,肺外型ARDS需要较高的持续扩张压(CDP),两者分别为(2.8±0.6) kPa、(2.0±0.6) kPa(P<0.01),据此认为HFOV对肺外型ARDS更有效,且需要更高的CDP。由于两组患者基线情况不同,样本量偏少,故结果可信度偏低。Jog等[20]对43例H1N1感染所致重度ARDS患者进行了研究,HFOV组(24例)与传统LPV组(19例)进行对比,前者的死亡率比后者低,分别为50%和84.4%(P=0.026),据此认为在H1N1引起的重度ARDS患者,HFOV较传统LPV更有效。这些研究样本量虽然较小,且多为回顾性研究,但也提示我们选择合适的ARDS患者,结合其病因及病理生理特点,合理运用HFOV仍可为患者带来益处。
三 展望
HFOV能明显改善氧合是比较认可的结论,这在动物实验及临床研究中均得到证实[17, 21-22]。当患者应用合适的CMV后仍表现为顽固性低氧血症时,可根据实际条件选择HFOV[7, 12]。目前对于CMV失败后转用HFOV、HFOV治疗失败的具体评估及补救措施(如ECMO)的选择缺乏统一标准[23-24]。未来的研究方向应该集中在如何确定能够从HFOV获益的患者群体、 进行更合理的HFOV参数设置以及联合其他治疗措施等方面。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化,HFOV在成人ARDS的应用可能仍有较好的前景。